跳到主要內容區

臺灣國家公園


:::

守護旗後,燈塔與砲臺

文章來源:國家自然公園管理處、臺灣國家公園電子報編輯小組整理報導

照片提供:國家自然公園管理處

「旗後」為高雄港都最早的發祥地,因其位於「旗山」山後的聚落,遂得名,也寫作「旗后」或「旂后」。

1858年天津條約簽訂後,清廷被迫開放臺灣為通商口岸;1863年打狗正式開港,早在正式開埠前,已有各國船隻冒險出入,進行貿易、行醫、傳教。1864年打狗海關成立,同年英國在打狗開辦領事業務,開啟國際貿易的領域;此後,洋商相繼前來,當年旗後市街「華洋雜處,商賈雲集」,成為貿易鼎盛之地,為臺灣早期市街之一。

照亮航線的旗後燈塔

清咸豐10年簽訂天津條約,當年即開放中國五口通商,過了3年後又陸續在臺灣開了雞籠、滬尾、安平及打狗四大港口,但因船隻出入逐漸繁多,港口導航設施不足常發生船難事件,原有中國傳統式的燈竿或旗竿已不符時代需要,加上軍事防衛需求,使得燈塔的設置日趨迫切。

1883年清法戰爭爆發,為防法國艦隊直搗港區,水師副將王福祿聘英國技師哈定(J.R.Harding)築西式燈塔於旗後山北端,最初用紅磚建造方形塔,內裝英製六等單蕊定時光燈,見距約10浬。

清代正方形磚造燈塔已拆除,目前僅剩基座;現存的燈塔則為日治時期建構的巴洛克建築,光復後,旗後燈塔為我國海關所接收,屢經整修,塔高增為15.2公尺,塔頂改為黑色。燈塔自建造以來,就從無間斷地照耀海上的船隻,確保航海安全,其功不可沒,今日經文化部公告為三級古蹟。

鎮守旗後的旗後砲臺

旗後建砲臺之紀錄,最早見於清康熙59年之《鳳山縣志》:「旗後汛:砲臺一大座、煙墩一個、望高樓一座」。

1874年發生日軍牡丹社事件後,清廷才開始採積極治臺措施,首要任務即是扼守打狗港整體安全,特命沈葆楨為欽差大臣來臺辦理臺灣海防事務,沈葆楨派提督唐定奎興工修築南(旗後)、北(哨船頭)兩座砲臺,各題「威震(砥柱)天南」與「雄鎮北門」;1886年臺灣巡撫劉銘傳又在打狗山上添築「大坪頂砲臺」,1889年安裝4尊「阿姆斯壯」新式後膛鋼砲。三個砲臺互成犄角,共同抵禦外敵入侵,其中最高處的「大坪頂砲臺」,現已埋入土堆,僅次高的「旗後砲臺」與最低的「雄鎮北門」砲臺,依舊佇立。

1895年因馬關條約將臺灣割讓給日本,日軍於1895年10月15日以戰艦砲擊旗後及其他三座砲臺,並佔領雄鎮北門及大坪頂二砲臺,旗後砲臺門額「威震(砥柱)天南」前兩字即在此次砲擊中被擊毀,應為「威震」或「砥柱」已不可考;第二次世界大戰末期,日人下令拆走旗後砲臺大砲,更將其熔毀。光復後,為加強防衛,在旗後砲臺與旗後燈塔之間另築碉堡,砲臺則於於1985被列為國家二級古蹟,目前為市定古蹟。1989年高雄市政府開始修復,1993年完工,自1995年起開放供民眾參觀,下次來到這裡別忘了一探臺灣的過去。

佇立於旗後山的旗後燈塔
佇立於旗後山的旗後燈塔
昔日旗後砲臺正門
昔日旗後砲臺正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