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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 函】公告「東沙環礁國家公園計畫(第2次通盤檢討)」,並自112年12月15日生效

  1. 依據國家公園法第7條及行政院112年10月23日院臺交字第1121038395號函辦理。
  2. 「東沙環礁國家公園計畫(第2次通盤檢討)」計畫書、圖。
  3. 相關資料請至本部國家公園署海洋國家公園管理處全球資訊網站下載查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