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辦理「大肚溪口重要濕地(國家級)保育利用計畫(第一次檢討)(草案)」公開展覽及說明會
依據:依據濕地保育法第10條、第14條、第17條及第19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 公開展覽內容:「大肚溪口重要濕地(國家級)保育利用計畫(第一次檢討)(草案)」計畫書、圖(計畫圖比例尺1/5,000)。
- 公開展覽時間與地點:自113年10月2日起至113年10月31日止,於彰化縣政府、彰化縣伸港鄉公所、彰化縣和美鎮公所、臺中市政府、臺中市龍井區公所、臺中市大肚區公所公開展覽30日。
- 公開展覽說明會時間與地點:
- 113年10月22日(星期二)上午10時整假彰化縣伸港鄉立圖書館多功能教室(彰化縣伸港鄉中正路89號)舉行。
- 113年10月22日(星期二)下午2時整假臺中市龍井區公所3樓會議室(臺中市龍井區沙田路四段247號)舉行。
- 任何公民或團體對於本計畫案如有意見,得於公開展覽期間內,以書面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並依格式(如附件)向本部國家公園署提出,公開展覽期滿後,由本部國家公園署彙整陳情意見資料報本部,俾供本部重要濕地審議小組審議之參考。
- 本案計畫書圖及公民或團體意見表單可至本部國家公園署官網(https://www.nps.gov.tw/)(首頁>消息與活動>最新消息)及濕地保育資訊網(https://wetland-tw.tcd.gov.tw/)(首頁>消息與公告>最新消息)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