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草湳暫定重要濕地再評定案」評定結果公告
內政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7月18日
發文字號:台內營字第1080812033號
主旨:「草湳暫定重要濕地」經評定後不列為重要濕地,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濕地保育法第11條規定及行政院院108年7月1日院臺建字第1080021055號函辦理。
公告事項:
一、公告「草湳暫定重要濕地」評定結果。
二、本案重要濕地分析報告書可至「國家重要濕地保育計畫網站」(http://wetland-tw.tcd.gov.tw/WetLandWeb/index.php)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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