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國家公園榕園遊憩區無障礙活動場所」,自即日起生效
內政部公告
發文日期:114年2月6日
發文字號:內授園環字第1141280038號
主旨:「金門國家公園榕園遊憩區無障礙活動場所」,自即日起生效。
依據:「內政部主管活動場所無障礙設施設備設計標準」第2條。
公告事項:
一、金門國家公園榕園遊憩區無障礙活動場所範圍詳附件導覽圖。
二、本場所提供之服務設施有無障礙步道、戶外無障礙停車位、戶外導覽地圖、告示牌、解說牌及標誌。藉由活動場所無障礙通路串聯園區其他設施,以提供遊客友善之遊憩環境。
三、於本部、金門縣政府、金湖鎮公所及本部國家公園署金門國家公園管理處公告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