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洲仔重要濕地(國家級)保育利用計畫(第一次檢討)」公告
主旨:公告「洲仔重要濕地(國家級)保育利用計畫(第一次檢討)」書、圖,並自即日起實施。
依據:濕地保育法第14條、第18條及第19條規定。
公告事項:
- 「洲仔重要濕地(國家級)保育利用計畫(第一次檢討)」書、圖。
- 公告劃入計畫內之土地,應依濕地保育法及本計畫規定辦理。
- 前開資料內政部已另行發交高雄市政府陳列,亦可本頁面下載查閱。
主旨:公告「洲仔重要濕地(國家級)保育利用計畫(第一次檢討)」書、圖,並自即日起實施。
依據:濕地保育法第14條、第18條及第19條規定。
公告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