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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南港202兵工廠及周邊重要濕地(地方級)保育利用計畫(第一次檢討)」計畫書、圖

臺北市政府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3月5日
發文字號:府工公字第1153010160號

主旨:公告本市「南港202兵工廠及周邊重要濕地(地方級)保育利用計畫(第1次檢討)(核定本)」計畫書、圖,並自115年3月4日起實施。
依據:
一、內政部115年2月24日台內園字第1151280109號函。
二、「濕地保育法」第18條。
公告事項:
一、「南港202兵工廠及周邊重要濕地(地方級)保育利用計畫(第1次檢討)(核定本)」計畫書、圖。
二、公告劃入計畫內之土地,應依「濕地保育法」及本計畫規定辦理。
三、上開資料可於本府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網站(https://pkl.gov.taipei/)或內政部國家公園署網站(https://www.nps.gov.tw/ch)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