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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青螺重要濕地(國家級)保育利用計畫(第一次檢討)(草案)」公開展覽及說明會。

主旨:辦理「青螺重要濕地(國家級)保育利用計畫(第一次檢討)(草案)」公開展覽及說明會。
依據:依據濕地保育法第10條、第14條、第17條及第19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公開展覽內容:「青螺重要濕地(國家級)保育利用計畫(第一次檢討)(草案)」計畫書、圖(計畫圖比例尺1/5,000)。
二、公開展覽時間與地點:自115年6月5日起至115年7月4日止,於澎湖縣政府公開展覽30日。
三、公開展覽說明會時間與地點: 115年6月23日(星期二)下午2時整於澎湖縣湖西鄉青螺村活動中心(澎湖縣湖西鄉1-1號)舉行。
四、任何公民或團體對於本計畫案如有意見,得於公開展覽期間內,以書面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並依格式(如附件)向本部國家公園署提出,公開展覽期滿後,由本部國家公園署彙整陳情意見資料報本部,俾供本部重要濕地審議小組審議之參考。
五、本案計畫書圖及公民或團體意見表單可至本部國家公園署官網( https://www.nps.gov.tw/)(首頁>訊息專區>行政公告)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