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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頭前溪生態公園暫定重要濕地」再評定作業辦理公開展覽及說明會

主旨:為「頭前溪生態公園暫定重要濕地」再評定作業辦理公開展覽及說明會。
依據:依據濕地保育法第40條、第3條、第10條及「重要濕地評定變更廢止及民眾參與實施辦法」第9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公開展覽日期與地點:「頭前溪生態公園暫定重要濕地分析報告書」自115年9月1日起至115年9月30日止於新竹縣政府公開展覽30天。
二、說明會日期與地點:訂於115年9月16日(星期三)下午2時整假新竹縣政府環境保護局2樓第1會議室(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62號)舉辦。
三、任何公民或團體對於本計畫案如有意見,得於公開展覽期間內,以書面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並依格式(如附件)向本部國家公園署提出,公開展覽期滿後,由本部國家公園署彙整陳情意見資料報本部,俾供本部重要濕地審議小組審議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