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請釋示有關國家公園區遊憩區之旅館用地擬放寬建蔽率、樓層高度之規定乙案
內政部營建署87.1.12營署園字第三二二六七號函
有關內政部國家公園計畫委員會第卅八次會議討論事項三決議範圍僅限於國家公園計畫遊憩區之旅館用地,依貴園計畫亦應僅包括旅館區(含甲、乙種旅館區),其餘青年活動中心用地及商店區因以青少年育樂活動或商業活動為主,不應視為旅館用地。
內政部營建署87.1.12營署園字第三二二六七號函
有關內政部國家公園計畫委員會第卅八次會議討論事項三決議範圍僅限於國家公園計畫遊憩區之旅館用地,依貴園計畫亦應僅包括旅館區(含甲、乙種旅館區),其餘青年活動中心用地及商店區因以青少年育樂活動或商業活動為主,不應視為旅館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