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國家公園區內土地得否開發設置工商綜合區一案
內政部營建署87.5.21營署園字第一二二五八號函
國家公園設置之目的,在於保護國家特有之自然資源,其區內土地之使用悉依國家公園計畫執行之。惟查各國家公園計畫並無工商綜合區之使用分區,是以,工商綜合區不宜於國家公園區內設置。
內政部營建署87.5.21營署園字第一二二五八號函
國家公園設置之目的,在於保護國家特有之自然資源,其區內土地之使用悉依國家公園計畫執行之。惟查各國家公園計畫並無工商綜合區之使用分區,是以,工商綜合區不宜於國家公園區內設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