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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南方四島國家公園進行通盤檢討 謀求生態保育與傳統漁業活動永續發展

澎湖南方四島國家公園於103 年成立,102 年為推動澎湖南方四島國家公園成立,辦理多場說明會以蒐集各界意見, 說明國家公園成立後將持續協助推動地方發展工作,其中包 含6點說明,以維護當地居(漁)民既有權益及海洋資源永續發展。相關工作項目皆依國家公園轄管權責持續推動,非轄管權責工作則持續協調相關機關會同辦理。

有關傳統漁業活動規範,目前有澎湖縣政府 102 年劃設之「東吉、西吉、東嶼坪、西嶼坪周邊海域禁漁區」及103年公告之「澎湖南方四島國家公園計畫」等,各依權責維護海洋資源永續發展。澎湖南方四島國家公園計畫對於傳統漁業活動管制,原則配合澎湖縣政府相關規定,如海域生態保護區等同於澎湖縣政府劃設之完全禁漁區,禁止任何方式採捕水產動植物,其面積佔國家公園海域範圍0.2%。而海域特別景觀區,得許可既有傳統之季節洄游性漁業活動,面積約16,600公頃,佔國家公園海域範圍 47%。其餘海域一般管制區及海域遊憩區則允許其原有利用形態。

海洋國家公園管理處自102年至107年止,已投入約1億5,090萬元進行公共建設,包含遊客服務中心、海水淡化廠、環境教育中心、交通船候船室、公共廁所、簡易污水處理設施、解說設施等,透過逐年編列經費,協助改善公共設施。而為保存澎湖南方四島聚落風貌及傳統建築特色,訂定傳統建築風貌獎勵補助實施要點,目前已分別補助2棟傳統建築進行修繕,核定補助金額分別約113萬、145萬元。另持續推動相關研究調查工作,以瞭解南方四島各種資源特色,如魚類、藻類及無脊椎生物資源調查、發展歷史、環境景觀規劃、生態旅遊規劃等工作。後續海洋國家公園管理處亦將持續爭取經費,協助改善當地環境品質。

海洋國家公園管理處為維護當地居(漁)民經濟活動,及提升南方四島遊憩品質,推動生態旅遊。正研議規劃澎湖南方四島自然人文生態景觀區,輔導培訓當地居(漁)民為專業導覽解說員。由導覽解說員收取導覽解說費,初步構想:導覽解說費70%支付導覽解說員,30%提撥為社區公基金,提供社區環境品質維護及改善。

隨著澎湖南方四島國家公園成立後,各項規劃調查及建設工作持續進行,部份居(漁)民、地方人士也開始反映多項檢討項目,如漁業活動管理、步道系統規劃、環境清理及景觀綠美化等。海洋國家公園管理處已於今(108)年啟動澎湖南方四島國家公園計畫通盤檢討,將由通盤檢討來引導未來5 年各項建設之優先順序,並配合調整保護利用管制原則,希冀透過整體規劃後進行各項分期分區工作,以謀求生態保育與傳統漁業活動永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