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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擴大民眾參與內政部國家公園計畫委員會審議

修正「內政部國家公園計畫委員會會議及會場管理要點」規定案101年1月5日正式實施生效,營建署強調:該要點修正後,將可強化公共民意參與、建立友善良性溝通管道,有效提昇審議品質與效率等目標,擴大民眾參與委員會審議之時代正式宣告來臨。

營建署表示:過去民眾參與內政部國家公園計畫委員會會議時,係依據「內政部國家公園計畫委員會設置要點」第9點規定辦理。鑑於民眾參與意願愈趨顯著,對於民眾列席國家公園計畫委員會會議發言或旁聽之處理程序、兼顧資訊開放與會議進行流暢等原則,符合行政程序法相關規定,亟待有明確規範,於100年8月29日函頒「內政部國家公園計畫委員會會議及會場管理要點」規定,一般民眾(或團體代表)都可知悉進入會場之要件及其申請旁聽、發言等應遵守之規定,並循上開要點之規定,得適時表達其意見及建議供委員會審議之參考。

營建署強調:為期簡化一般民眾申請參與會議列席、旁聽之程序,該署配合實務運作之需要,今(101)年1月再次啟動修正上開要點法制檢討作業,本次修正之重點包括:依據「行政程序法」第27條第1項規定,修正申請發言人數相關規定,並對於發言民眾因故未即提供其發言書面資料時,得經其同意由作業單位代為摘要彙整發言內容,凸顯營建署以更謹慎周延之態度妥善處理民眾意見及建議事項。

全球網際網路蓬勃發展,社會各行各業已建置網際網路資訊流通平台,該署近一步強調:目前配合網路無遠弗屆的力量,該署已將國家公園計畫委員會召開會議議程之資訊均主動公開於「內政部營建署審議案件書件查詢系統」供民眾查閱,且歷次會議紀錄(結論)公開於該署網站供查詢閱覽參考。隨著營建署適時檢討修正「內政部國家公園計畫委員會會議及會場管理要點」規定,且同步建置「內政部營建署審議案件書件查詢系統」平台,全面擴大民眾參與內政部國家公園計畫委員會審議時代宣告來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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