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建署:陽明山國家公園通盤檢討均依法規處理並無違失
有關輿情報導監察院內政及族群委員會今天通過監委葉宜津等人所提調查報告,指陽管處在欠缺充分理由及土地變更回饋機制下,將多數已無墓園之實的富貴山墓園劃出陽明山國家公園,糾正陽管處與營建署。營建署表示,富貴山墓園土地所有權人依法提出陳情,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依法辦理初審後送營建署轉陳內政部國家公園計畫委員會審議,經該委員會2次專案小組會議審查未通過,復於該會第128、129次大會會議決議不採納,請陽管處通盤檢討園區內墓地後再議,營建署及相關人員一切依法辦理並無失職。
營建署表示國家公園計畫檢討變更訂有相關審議機制,民眾可於計畫公展及審議期間提出陳情意見,並於專案小組及委員會開會時申請陳述意見,管處依法受理審查,未來如因此禁止民眾提出陳情,可能面對行政訴訟,不宜偏廢。另有關監委指示應建立土地變更利益回饋機制、執行程序等,已訂有通檢變更作業要點,未來將督導各管處針對個案變更原則之要件及公益性加強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