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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61西濱快速道路南延案 台江處說明

有關112年5月10日報載:台61線西濱快速道路往南延伸至高雄案,後續路線現修正為往東避開台江國家公園生態敏感區,安南區一帶的議員、居民認為無法帶動濱海發展,強烈反對改路線,揚言發動連署取消國家公園1案,台江國家公園管理處(以下簡稱台江處)說明如下:

一、國家公園區域內依法經申請許可,得為道路建設
台61線西濱快速道路往南延伸至高雄案,目前由交通部公路總局辦理規劃中,其中1條路線規劃經過台江國家公園區內一般管制區、史蹟保存區、特別景觀區。依國家公園法第14條及第16規定,經過國家公園管理處之許可,得為公私建築物或道路、橋樑之建設或拆除等行為,另依國家公園範圍內預先評估環境影響原則第3點規定,依環境影響評估法應進行環境影響評估者,申請人應檢具之預先評估環境影響說明書得以環境影響評估審查結果替代之。

二、台江處已向交通部公路總局說明相關規定
台江處出席本案歷次審查會議,皆表達本案需依上述相關規定,審慎評估該路線開闢對周邊環境生態之影響,並非表示反對該路線興建之見解。及112年5月9日電洽交通部公路總局再次說明,並請該局加強與民眾溝通與說明,避免造成民眾誤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