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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勵民間團體投入澎湖南方四島國家公園環境及文化事務 113年2月15日起受理活動補助申請

內政部國家公園署海洋國家公園管理處轄管澎湖南方四島擁有珍貴的珊瑚礁生態、玄武岩地形與梯田菜宅人文景觀,為鼓勵民間團體辦理環境教育、生態旅遊、環境維護、調查或監測、文化創意、災害防救,或傳統文化保存發揚等活動,自今(113)年2月15日至3月22日期間受理符合條件之活動經費補助申請。國家公園署表示,該補助申請自105年至112年期間已陸續投入274萬餘元,補助民間團體活動39場次,促進民眾親近國家公園,並建立與社區的良性互動。

在地文化燈燈相傳 環境永續更進一步

國家公園署表示,南方四島常住人口不多,居民多數移居到馬公、臺南或高雄生活,各島的廟宇活動就成為居民返鄉及凝聚感情的重要場合,海管處持續協助東吉啟明宮、東嶼坪池府廟及西嶼坪華娘廟,舉辦中元普渡祈福、安塔遶境、神尊聖誕祈福等宗教慶典,熱絡地方氛圍並傳承島嶼記憶。

國家公園署亦表示,除環境教育活動外,於112年透過修正補助作業規範,讓補助項目涵蓋環境維護、災害防救、文化創意、調查監測等與在地生活品質密切相關的面向,鼓勵社區關注及改善島嶼環境,務實兼顧生態與生活,增進對國家公園的保育認同。同時,為使補助對象及活動內容與國家公園更緊密連結,海管處調整補助對象為2種類型,第1類為國家公園區域內立案之民間團體,第2類為與國家公園業務相關、或澎湖縣內已立案之非營利或公益性民間團體。依其屬性進行審核與補助,提升政策效益。

歡迎到海管處網站下載申請文件 最高補助金額15萬元

國家公園署敬邀有興趣的民間團體至海管處網站行政指導文書頁面下載「海洋國家公園管理處補捐助民間團體辦理澎湖南方四島國家公園活動作業規範」,參閱相關規定及附表內容,檢具申請表、計畫書、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講師及臨時人員切結書等文件,於113年3月22日前(郵戳為憑)以紙本寄送海管處(811017高雄市楠梓區德民路26號)。海管處將依據團體及活動屬性、經費編列、執行方式等內容進行審核,每案補助額度在活動計畫經費二分之一內,第1類團體最高補助新臺幣15萬元整,第2類團體最高補助新臺幣8萬元整,如有相關問題請洽詢企劃經理科江先生,聯絡電話:(07)360-1712。

東嶼坪居民金龍塔謝塔活動/海管處提供
東嶼坪居民金龍塔謝塔活動/海管處提供
澎湖南方四島潮間帶觀察活動/海管處提供
澎湖南方四島潮間帶觀察活動/海管處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