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宿賣店合約及社區回饋金,金門國家公園說明
金門國家公園歷年來積極推動古厝修復及活化再利用工作,古厝民宿目前已成為金門觀光亮點。國家公園修復古厝活化為民宿賣店使用,賦予傳統建築新生命,聚落風貌改善,增加聚落內居民就業機會,帶動聚落經濟效益。考量遊客增加難免對聚落造成不便之處,為增進對聚落增進古厝民宿賣店之經營者與聚落間之互動,促進聚落和諧,達成社區關懷與凝聚力,於100年起於民宿賣店合約訂定社區回饋金機制,民宿賣店業者提撥租金額外10%給予當地社區發展協會。
金門國家公園為落實社區回饋金運用,使民宿賣店社區回饋金使用更公開透明,並運用於社區,達成聚落永續發展,謝偉松處長日前於3月17日邀集各聚落社區發展協會與金門縣民宿旅遊發展協會共同商議社區回饋金之運用與推動機制。各聚落社區發展協會並於會中對於回饋金使用方向提出說明,基於信賴、公開透明及共享原則,各社區發展協會於年度工作計畫及結算,函報縣政府,同時將副本抄送金門國家公園。且各聚落社區發展協會辦理聚落活動時,民宿賣店業者共同協助,或共同舉辦聚落相關活動,讓居民了解民宿賣店業者與社區為夥伴關係,共同致力於聚落及社區的發展。
有關民宿賣店續約合約部分,自100年起契約載明續約時應重新議約議價,議約部分亦當場向業者提說修正說明,徵求業者同意後,才正式訂約。另民宿賣店業者提出未來續約經營的構想及經營計畫等等,不僅可以讓金管處瞭解業者經營方向,亦可相互討論發展更好的經營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