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爬武嶺周邊岩石山壁拍照 危險行徑恐觸法
9月8日上午一位女性民眾違規攀爬武嶺停車場後方山壁,危險舉動很容易發生墜崖風險,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九大隊已派員查閱武嶺停車場錄監資料,經查明身份後將依法告發取締。
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保七總隊第九大隊及林保署南投分署將持續聯合查察及宣導,防止民眾攀爬之不當行為。
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表示,攀爬岩壁之行為已違反『太魯閣國家公園區域內之禁止事項』第15條:「禁止擅自進本園區未開放之步道或擅離已開放步道既有路徑」罰新臺幣1,500元-3000整。
太管處將聯合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總隊第九大隊加強巡邏取締以防類似案件再次發生,請民眾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