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年浮潛指導員講習訓練開始報名了,帶客浮潛必須取得水域主管機關講習合格取得證書
墾管處表示,暑期將至本國家公園海域遊憩活動隨之熱絡,為符合「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之規定,僱用帶客從事浮潛活動者,應具備各相關機關或經其認可之組織所舉辦之講習、訓練合格證明之規定。
墾管處進一步表示,本處為「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所稱之水域主管機關,該辦法第18條第1項第2款規定「僱用帶客從事浮潛活動者,應具備各相關機關或經其認可之組織所舉辦之講習、訓練合格證明。」
研習時間與地點:日期:104年6月29、30日(共二日)報名截止日(含繳費):104年6月26日。研習地點:學科─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生態研習中心。術科小灣潛水訓練中心游泳池及恆春海域。
墾管處進強調,研習費用:每人新台幣1200元(訓練費:600元、證照費:600元,含保險、證書、餐點、器材),中途缺席者,概不退費。報名費可匯款,匯款戶名: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銀行:中央銀行國庫局。帳號:24081102121014。填妥報名表,連同匯款收據、身份證及救生員證正反面影本、二吋照片2張,掛號郵寄至【946屏東縣恆春鎮北門路39巷25號】屏東縣水中運動協會收,才算完成報名手續。連絡電話:08-8883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