墾管處公告許可垂釣地點
墾丁國家公園位於熱帶地區,所轄海域沿岸多半是珊瑚礁結構,其海底地形樣態多樣性高,而珊瑚礁生態環境及棲息的魚類更是其中特色之一。
自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以下簡稱本處)成立後,垂釣行為已為國家公園法14條所規範,係屬須經本處許可之行為;故在未獲許可之情形下,垂釣行為仍屬違法,多年來民眾於本園海域內,找不到可以垂釣活動的區域,以致民眾反彈,且不滿權益未受重視。
故此,本處自105年2月1日起至106年1月31日止試辦一年,於本園海域「一般管制區」之岸際上,規劃有10處垂釣點,以及距岸300公尺以外之海域,均可免申請,即可合法從事垂釣活動。惟對於釣客行為之規範,仍有所限制如:限制釣獲魚種(45種)、尺寸、漁具漁法、安全裝備等注意事項,以上限制內容,將在垂釣點現地豎立告示周知,希釣友配合辦理。期待此套符合資源永續之垂釣規範,得以維護當地珍貴資源與兼顧民眾休閒育樂之需。
「墾丁國家公園海域一般管制區垂釣許可管理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