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澎湖南方四島國家公園所轄水域範圍適用「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
法規名稱: | 公告澎湖南方四島國家公園所轄水域範圍適用「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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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發布日: | 民國 105 年 02 月 05 日 |
發文字號: | 營海企字第1051000310A號公告 |
法規體系: | 國家公園 |
依 據:
一、發展觀光條例第36條。
二、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第4條。
公告事項:
主旨:公告澎湖南方四島國家公園所轄水域範圍適用「水域遊憩活動管理
辦法」。
依據:
一、發展觀光條例第36條。
二、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第4條。
公告事項:
一、澎湖南方四島國家公園所轄水域範圍從事水域遊憩活動適用「水域
遊憩活動管理辦法」,自公告日起生效。
二、原本處104年6月24日營海企字第1046780878 號公告廢止。
一、發展觀光條例第36條。
二、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第4條。
公告事項:
主旨:公告澎湖南方四島國家公園所轄水域範圍適用「水域遊憩活動管理
辦法」。
依據:
一、發展觀光條例第36條。
二、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第4條。
公告事項:
一、澎湖南方四島國家公園所轄水域範圍從事水域遊憩活動適用「水域
遊憩活動管理辦法」,自公告日起生效。
二、原本處104年6月24日營海企字第1046780878 號公告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