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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國家公園管理處太武山玉章路(玉章路牌樓至屏東)路段車輛通行證申請要點

法規名稱: 金門國家公園管理處太武山玉章路(玉章路牌樓至屏東)路段車輛通行證申請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103 年 01 月 24 日
發文字號: 營金遊字第1030010085號 令
法規體系: 國家公園
圖表附件:
一、金門國家公園管理處(以下簡稱本處)為提昇遊憩品質及確保登山民
  眾之安全,特訂定本申請要點。

二、本路段為單行道,不得逆向行駛,路線為玉章路牌樓0.0K起至屏東守
  備隊前2.957K止,未開放之路段屬要塞堡壘地帶法管制區域不得擅自
  進入。

三、甲類大客車、機車禁止通行本路段,其他車輛須經申請許可方可通行
  。

四、車輛通行許可證分為:
(一) 一般證:
     1.金防部暨所屬單位因國防業務需進入太武山區之軍用行政車輛。
     2.公務機關、民間單位因業務需要或常駐太武山者。
(二) 臨時證:因施工或其他必要者。

五、車輛通行許可證申請作業:
(一)一般證採 2年換證1次,於期滿前2個月申請製發,臨時證依實際使用
  期限。
(二)檢附申請書(附件 1)、申請人身份證件正反面、駕駛執照、行車執
  照或車籍卡(影本)等相關證明文件及非本人車輛切結書(附件 2)
  。

六、通行許可證遺失或毀損申請補發每張收取工本費新臺幣100元。

七、通行許可證置於車輛前擋風玻璃明顯處,以利辨識。經查獲違規逆向
  行駛者,逕行撤銷通行許可證,申請人及車輛管制 1年不得申請。

八、未經申請許可之車輛通行本路段,依據違反國家公園法辦理。

九、本要點試行 1年,條文未載明事項,依相關法律規定辦理,如有未盡
  事宜得隨時修訂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