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進入雪霸國家公園生態保護區許可注意事項
法規名稱: | 申請進入雪霸國家公園生態保護區許可注意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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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發布日: | 民國 112 年 02 月 14 日 |
發文字號: | 營雪企字第1121000389號 令 |
法規體系: | 國家公園 |
一、雪霸國家公園管理處(以下簡稱本處)為執行國家公園法第十九條、進
入玉山、太魯閣、雪霸國家公園生態保護區申請許可作業須知,特訂
定本注意事項。
二、進入雪霸國家公園生態保護區者,應先於入園申請網站申請入園許可
證,並依國家公園步道系統分級、雪霸國家公園生態保護區雪季期間
入園申請說明及本處公告之相關規定填寫辦理。
三、雪霸國家公園園區內現有路線為1.雪山線、2.武陵四秀線、3.大霸線、
4.志佳陽線、5.雪劍線、6.雪山西稜線、7.聖稜線、8.大霸北稜線及
9.其它路線。
有登山、學術研究、公務等需要進入前項步道以外之生態保護區範圍
(非傳統路線)者,應檢附計畫書於入園日前10個工作日來函或透過入
園申請網站入園信箱向本處申請。
四、申請人應瞭解並填具所有正確的隊員資料與行程計畫。明知為不實或
冒用他人資料填載入園申請之事項經查證屬實,本處應予退件。
五、為因應淨山、靜山、敬山及生態保育或防疫需要,本處得公告暫停入
園申請措施。
六、申請資格:
(一)本國人及外籍人士。
(二)領隊應為成年人,並能承擔整體登山隊伍安危,領隊應轉知每位
隊員遵守國家公園區域內之相關法令及注意事項,並負有督導及
保證之責任。
(三)未成年之隊員,應取得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之同意,並於申請時
上傳同意書。
七、受理申請時間:
(一)一般隊伍應於入園日前5日至前2個月07:00-23:00提出,申請日期
應於可申請日期範圍內始得申請,逾期不予受理。例如申請11/1~
11/3行程,則該行程於9/1 07:00起開始受理申請,至10/27 23:00
止停止受理申請;申請4/29行程,最早可申請時間為2/29,如當
年度無2/29,則與4/30、5/1入園之行程相同,最早可於3/1 07:00
提出申請。
(二)外籍人士提前申請隊伍可於入園日前65日至前4 個月提出,並參
閱雪霸國家公園生態保護區外籍人士入園申請說明。
(三)專案申請隊伍應於入園日前3個月提出,並參閱雪霸國家公園生態
保護區入園專案申請說明。
八、資料填寫:
(一)每件申請案為1隊,每隊申請人數上限為12人,人員均不得重複;雪
季依雪霸國家公園生態保護區雪季期間入園申請說明申請。
(二)行程規劃原則天數依各路線建議申請,如有其他需求請選擇〝其它
路線〞申請。
(三)核准入園人數以各山屋營位人數為上限,本處以申請之順序、隊伍
人數及山屋容納量作為排定床位之依據,申辦入園前,請先至入園申
請網站確認是否有足夠床位,以避免床位不足遭退件。
(四)填寫入園申請資料時,依雪霸國家公園生態保護區登山路線分級入園
申請說明、雪霸國家公園生態保護區雪季期間入園申請說明等相關規
定填寫並檢附資料再送件。
(五)申請成功送出資料後,可於入園申請網站檢視審核結果,該審核結果
將寄送通知至申請人電子郵件信箱。若案件列為補件中,請於2個工作
日內 (不含假日),利用入園申請網站修正申請資料或上傳所需之證明
文件,逾期得予以退件。
九、異動說明:
(一)入園申請案件送出後,原則不接受申請資料異動,如需修改申請資料
請自行取消,並請於入園日前5日重新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二)領隊因故無法依獲准時間入園時前往,請於入園日前3日(不含假日)提
交雪霸國家公園登山隊伍領隊異動申請書,並依申請規定檢附新領隊
之相關證明文件,每隊更換次數以1次為限,1人隊伍不得更換。
(三)申請獲准後之隊伍無法依獲准時間入園時,應於入園日前5日至入園申
請網站自行取消入園申請。但因故未及依限自行取消入園者,最遲應於
入園日透過入園申請網站入園信箱申請。領隊可於任何申請狀態取消整
隊入園,隊員則可於入園許可通過後自行取消隊員個人之申請,釋出之
名額由候補名單遞補。
十、草稿系統:
(一)全天候可上線填寫資料並儲存草稿。
(二)輸入申請人資料即可儲存草稿,並利用入園申請網站查詢草稿進行修改
。
(三)草稿可保留30日,如修改路線行程規劃,入園申請服務網將清除所有草
稿內的資料,需再重新填寫相關資料。
十一、候補機制:
(一)申請行程之所有山屋營地皆須有剩餘床位,始可進入審核程序。如登記
之任一個山屋營地已額滿,則行程中所有登記住宿之山屋營地皆會排入
候補。
(二)入園申請網站每日23:00統一由系統辦理排程,依照候補隊伍成員數,小
於或等於釋出床位數之隊伍優先排定。如釋出名額大於第一順位之候補
名額則由第一順位者取得,若釋出名額小於第一順位者則由更小名額之
第二順位或第三順位遞補,依此類推。
(三)候補至入園日前5日(不含入園日)23:00,如仍無山屋營地釋出將自動退
件。
十二、領隊及隊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處得於一定期間不予許可入園,並得註
銷已核發之入園許可證:
(一)不予許可期間為半年:
1.經許可入園,除天候狀況或特殊情況外,未依期限取消入園而未到。
2.違反國家公園法第十三條第二款至第八款或雪霸國家公園區域內禁
止事項規定。
(二)不予許可期間為一年:
1.領隊未到而隊員繼續入園行程者。
2.經半年不予許可者,於期滿後半年內有前款之情事。
3.違反國家公園法第十九條規定。
(三)不予許可期間為三年:
1.因個人行為影響入園登山安全及耗費社會資源,或其他情節重大等
事項。
2.領隊未負隊伍領導、隊員安全看顧及緊急事故處理之責。
3.冒用他人資料申請。
4.經一年不予許可者,於期中或期滿後一年內有前款之情事。
5.違反國家公園法第十三條第一款規定。
6.有前五目所定情事,經玉山國家公園管理處或太魯閣國家公園管
理處不予許可入園三年。
7.武陵農場櫻花季疏運管制期間,藉山屋營地申請車輛通行證,而未
依申請山屋營地入住者,或取消入園後仍持原核發之車輛通行證入
場者。
前項不予許可期間,自違規情事發生日或本處行政處分送達日起算。
十三、入園許可證之首日前一年內,有違反國家公園區域內之相關法令及入園注意
事項等情事,致影響生態保育與本處之管理作為者,本處得廢止入園許可並
註銷入園許可證。
十四、經許可入園者,應遵守下列事項:
(一)於入園前5日內自行至入園申請網站,下載入園許可證,每隊列印2份,
1份於入園時標記入園時間投遞至登山口信箱,另1份則隨身攜帶,離園
時標記離園時間投遞離園處登山口信箱;或由行動電話(需有網路服務)
下載雪霸入園app,亦可線上下載入園許可證並於入園離園時在登山口
辦理空中報到與簽退;另請隊伍成員隨身攜帶健保卡等證明文件、全球
衛星定位系統(GPS)及可供緊急聯絡之通信設備。
(二)勿驚擾生態保護區內之野生動物,部分地區氣候惡劣、地形險竣,常有
落石崩塌危險,申請進入隊伍及人員務必注意安全,避免意外發生。
(三)禁止任意污染環境,廚餘、廢棄物禁止任意棄置或傾倒於廁所,並隨身
攜帶下山。
(四)禁止任意變更核准路線行程及離開開放之步道與區域。除指定區域外,
禁止露營及搭設帳棚,並禁止於山屋、營地及核准之路線外使用器具以
外之炊煮、燃火行為;於乾燥季節期間,特別提高防火警覺,嚴防森林
火災。
(五)禁止在生態保護區內以器材播放之喧鬧行為。
(六)通過山區危險路段如品田斷崖、素密達斷崖等,請攜帶繩索、安全頭盔
及確保工具。
(七)為保護國家公園區域內重要生物資源,未經許可,嚴禁攜帶動物、植物
進入生態保護區。
(八)海上颱風警報發布、森林火災、防疫管制措施或其他突發事件時,本處
得另行發布緊急措施禁止人員進入;已於該期間獲許可進入者,該許可
證失效。
(九)申請住宿九九山莊者,應於收到付費通知後,逕向新竹林區管理處辦理
繳費,依九九山莊收費標準,每人每晚清潔費用為新臺幣二百元。其他
山屋、營地均暫不收費。
(十)攀登雪山西稜線如欲經由林務局大雪山森林遊樂區進出者,應配合遊樂
區開園時間出入遊樂區收費站。
(十一)本處生態保護區另屬山地管制區域及地方自治條例特殊管制山域,依
相關規定辦理。
(十二)其他依管理權責單位相關規定辦理。
入玉山、太魯閣、雪霸國家公園生態保護區申請許可作業須知,特訂
定本注意事項。
二、進入雪霸國家公園生態保護區者,應先於入園申請網站申請入園許可
證,並依國家公園步道系統分級、雪霸國家公園生態保護區雪季期間
入園申請說明及本處公告之相關規定填寫辦理。
三、雪霸國家公園園區內現有路線為1.雪山線、2.武陵四秀線、3.大霸線、
4.志佳陽線、5.雪劍線、6.雪山西稜線、7.聖稜線、8.大霸北稜線及
9.其它路線。
有登山、學術研究、公務等需要進入前項步道以外之生態保護區範圍
(非傳統路線)者,應檢附計畫書於入園日前10個工作日來函或透過入
園申請網站入園信箱向本處申請。
四、申請人應瞭解並填具所有正確的隊員資料與行程計畫。明知為不實或
冒用他人資料填載入園申請之事項經查證屬實,本處應予退件。
五、為因應淨山、靜山、敬山及生態保育或防疫需要,本處得公告暫停入
園申請措施。
六、申請資格:
(一)本國人及外籍人士。
(二)領隊應為成年人,並能承擔整體登山隊伍安危,領隊應轉知每位
隊員遵守國家公園區域內之相關法令及注意事項,並負有督導及
保證之責任。
(三)未成年之隊員,應取得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之同意,並於申請時
上傳同意書。
七、受理申請時間:
(一)一般隊伍應於入園日前5日至前2個月07:00-23:00提出,申請日期
應於可申請日期範圍內始得申請,逾期不予受理。例如申請11/1~
11/3行程,則該行程於9/1 07:00起開始受理申請,至10/27 23:00
止停止受理申請;申請4/29行程,最早可申請時間為2/29,如當
年度無2/29,則與4/30、5/1入園之行程相同,最早可於3/1 07:00
提出申請。
(二)外籍人士提前申請隊伍可於入園日前65日至前4 個月提出,並參
閱雪霸國家公園生態保護區外籍人士入園申請說明。
(三)專案申請隊伍應於入園日前3個月提出,並參閱雪霸國家公園生態
保護區入園專案申請說明。
八、資料填寫:
(一)每件申請案為1隊,每隊申請人數上限為12人,人員均不得重複;雪
季依雪霸國家公園生態保護區雪季期間入園申請說明申請。
(二)行程規劃原則天數依各路線建議申請,如有其他需求請選擇〝其它
路線〞申請。
(三)核准入園人數以各山屋營位人數為上限,本處以申請之順序、隊伍
人數及山屋容納量作為排定床位之依據,申辦入園前,請先至入園申
請網站確認是否有足夠床位,以避免床位不足遭退件。
(四)填寫入園申請資料時,依雪霸國家公園生態保護區登山路線分級入園
申請說明、雪霸國家公園生態保護區雪季期間入園申請說明等相關規
定填寫並檢附資料再送件。
(五)申請成功送出資料後,可於入園申請網站檢視審核結果,該審核結果
將寄送通知至申請人電子郵件信箱。若案件列為補件中,請於2個工作
日內 (不含假日),利用入園申請網站修正申請資料或上傳所需之證明
文件,逾期得予以退件。
九、異動說明:
(一)入園申請案件送出後,原則不接受申請資料異動,如需修改申請資料
請自行取消,並請於入園日前5日重新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二)領隊因故無法依獲准時間入園時前往,請於入園日前3日(不含假日)提
交雪霸國家公園登山隊伍領隊異動申請書,並依申請規定檢附新領隊
之相關證明文件,每隊更換次數以1次為限,1人隊伍不得更換。
(三)申請獲准後之隊伍無法依獲准時間入園時,應於入園日前5日至入園申
請網站自行取消入園申請。但因故未及依限自行取消入園者,最遲應於
入園日透過入園申請網站入園信箱申請。領隊可於任何申請狀態取消整
隊入園,隊員則可於入園許可通過後自行取消隊員個人之申請,釋出之
名額由候補名單遞補。
十、草稿系統:
(一)全天候可上線填寫資料並儲存草稿。
(二)輸入申請人資料即可儲存草稿,並利用入園申請網站查詢草稿進行修改
。
(三)草稿可保留30日,如修改路線行程規劃,入園申請服務網將清除所有草
稿內的資料,需再重新填寫相關資料。
十一、候補機制:
(一)申請行程之所有山屋營地皆須有剩餘床位,始可進入審核程序。如登記
之任一個山屋營地已額滿,則行程中所有登記住宿之山屋營地皆會排入
候補。
(二)入園申請網站每日23:00統一由系統辦理排程,依照候補隊伍成員數,小
於或等於釋出床位數之隊伍優先排定。如釋出名額大於第一順位之候補
名額則由第一順位者取得,若釋出名額小於第一順位者則由更小名額之
第二順位或第三順位遞補,依此類推。
(三)候補至入園日前5日(不含入園日)23:00,如仍無山屋營地釋出將自動退
件。
十二、領隊及隊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處得於一定期間不予許可入園,並得註
銷已核發之入園許可證:
(一)不予許可期間為半年:
1.經許可入園,除天候狀況或特殊情況外,未依期限取消入園而未到。
2.違反國家公園法第十三條第二款至第八款或雪霸國家公園區域內禁
止事項規定。
(二)不予許可期間為一年:
1.領隊未到而隊員繼續入園行程者。
2.經半年不予許可者,於期滿後半年內有前款之情事。
3.違反國家公園法第十九條規定。
(三)不予許可期間為三年:
1.因個人行為影響入園登山安全及耗費社會資源,或其他情節重大等
事項。
2.領隊未負隊伍領導、隊員安全看顧及緊急事故處理之責。
3.冒用他人資料申請。
4.經一年不予許可者,於期中或期滿後一年內有前款之情事。
5.違反國家公園法第十三條第一款規定。
6.有前五目所定情事,經玉山國家公園管理處或太魯閣國家公園管
理處不予許可入園三年。
7.武陵農場櫻花季疏運管制期間,藉山屋營地申請車輛通行證,而未
依申請山屋營地入住者,或取消入園後仍持原核發之車輛通行證入
場者。
前項不予許可期間,自違規情事發生日或本處行政處分送達日起算。
十三、入園許可證之首日前一年內,有違反國家公園區域內之相關法令及入園注意
事項等情事,致影響生態保育與本處之管理作為者,本處得廢止入園許可並
註銷入園許可證。
十四、經許可入園者,應遵守下列事項:
(一)於入園前5日內自行至入園申請網站,下載入園許可證,每隊列印2份,
1份於入園時標記入園時間投遞至登山口信箱,另1份則隨身攜帶,離園
時標記離園時間投遞離園處登山口信箱;或由行動電話(需有網路服務)
下載雪霸入園app,亦可線上下載入園許可證並於入園離園時在登山口
辦理空中報到與簽退;另請隊伍成員隨身攜帶健保卡等證明文件、全球
衛星定位系統(GPS)及可供緊急聯絡之通信設備。
(二)勿驚擾生態保護區內之野生動物,部分地區氣候惡劣、地形險竣,常有
落石崩塌危險,申請進入隊伍及人員務必注意安全,避免意外發生。
(三)禁止任意污染環境,廚餘、廢棄物禁止任意棄置或傾倒於廁所,並隨身
攜帶下山。
(四)禁止任意變更核准路線行程及離開開放之步道與區域。除指定區域外,
禁止露營及搭設帳棚,並禁止於山屋、營地及核准之路線外使用器具以
外之炊煮、燃火行為;於乾燥季節期間,特別提高防火警覺,嚴防森林
火災。
(五)禁止在生態保護區內以器材播放之喧鬧行為。
(六)通過山區危險路段如品田斷崖、素密達斷崖等,請攜帶繩索、安全頭盔
及確保工具。
(七)為保護國家公園區域內重要生物資源,未經許可,嚴禁攜帶動物、植物
進入生態保護區。
(八)海上颱風警報發布、森林火災、防疫管制措施或其他突發事件時,本處
得另行發布緊急措施禁止人員進入;已於該期間獲許可進入者,該許可
證失效。
(九)申請住宿九九山莊者,應於收到付費通知後,逕向新竹林區管理處辦理
繳費,依九九山莊收費標準,每人每晚清潔費用為新臺幣二百元。其他
山屋、營地均暫不收費。
(十)攀登雪山西稜線如欲經由林務局大雪山森林遊樂區進出者,應配合遊樂
區開園時間出入遊樂區收費站。
(十一)本處生態保護區另屬山地管制區域及地方自治條例特殊管制山域,依
相關規定辦理。
(十二)其他依管理權責單位相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