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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訂定「衝擊減輕及生態補償實施辦法」附件2濕地影響費計算公式有關生態經濟價值之每平方公尺金額標準值及附件4重要濕地異地補償代金計算公式有關濕地復育與經營管理成本之每平方公尺金額標準值

內政部公告
中華民國108年6月14日
台內營字第1080808964號

主  旨:公告訂定「衝擊減輕及生態補償實施辦法」附件2濕地影響費計算公式有關生態經濟價值之每平方公尺金額標準值及附件4重要濕地異地補償代金計算公式有關濕地復育與經營管理成本之每平方公尺金額標準值,自即日生效。

依  據:衝擊減輕及生態補償實施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第9條第3項及第13條。

公告事項:

一、「衝擊減輕及生態補償實施辦法」附件2濕地影響費計算公式有關生態經濟價值之每平方公尺金額標準值如附表。

二、「衝擊減輕及生態補償實施辦法」附件4重要濕地異地補償代金計算公式有關濕地復育與經營管理成本之每平方公尺金額標準值為每年新臺幣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