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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發】臺南市政府農業局「營造官田及下營地區水雉友善環境棲地保育及輔導採用稻田、菱田二期輪作及全期種植菱田之農田農民施行友善耕作所生產之稻米、菱角(含加工品)」濕地標章

《內政部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8月8日
發文字號:台內營字第1080813775號
主 旨:核發臺南市政府農業局「營造官田及下營地區水雉友善環境棲地保育及輔導採用稻田、菱田二期輪作及全期種植菱田之農田農民施行友善耕作所生產之稻米、菱角(含加工品)」濕地標章。
依 據:「濕地保育法」第32條、「許可使用濕地標章及回饋金運用管理辦法」第15條。
公告事項:
一、證書字號:1080001
二、有效期間:自發證日起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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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0808-1080813775-核發臺南市政府營造對水雉友善環境棲地保育濕地標章_公告(另開新視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