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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發】臺北市動物保護處「關渡自然公園環境教育推廣計畫 」濕地標章

內政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1月4日
發文字號:台內營字第1090822298號
主旨:核發臺北市動物保護處「關渡自然公園環境教育推廣計畫」濕地標章。
依據:「濕地保育法」第32條及「許可使用濕地標章及回饋金運用管理辦法」第15條。
公告事項:
一、證書字號:1100001。
二、有效期間:自發證日起3年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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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發臺北市動物保護處「關渡自然公園環境教育推廣計畫」濕地標章-公告(另開新視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