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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發】高雄市政府觀光局「鳥松重要濕地(地方級)生態旅 遊暨濕地環境保育推廣教育計畫」濕地標章。

內政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7月19日
發文字號:台內營字第1110812459號

主旨:核發高雄市政府觀光局「鳥松重要濕地(地方級)生態旅遊暨濕地環境保育推廣教育計畫」濕地標章。
依據:濕地保育法第32條及許可使用濕地標章及回饋金運用管理辦法。


公告事項:
一、證書字號:1110001。
二、有效期限:自發證日起3年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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