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發】墾丁國家公園龍鑾潭濕地環境教育推廣
《內政部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10月29日
發文字號:台內園字第1141280478號
主旨:許可本部國家公園署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延長使用「墾丁國家公園龍鑾潭濕地環境教育推廣」濕地標章並換發濕地標章證書。
依據:濕地保育法第32條及許可使用濕地標章及回饋金運用管理辦法第15條。
公告事項:
一、證書字號:1140004。
二、有效期限:自114年9月20日至117年9月19日。
《內政部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10月29日
發文字號:台內園字第1141280478號
主旨:許可本部國家公園署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延長使用「墾丁國家公園龍鑾潭濕地環境教育推廣」濕地標章並換發濕地標章證書。
依據:濕地保育法第32條及許可使用濕地標章及回饋金運用管理辦法第15條。
公告事項:
一、證書字號:1140004。
二、有效期限:自114年9月20日至117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