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發】鰲鼓濕地森林園區與周邊社區生態旅遊活動推廣
《內政部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10月21日
發文字號:台內園字第11412805211號
主旨:許可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嘉義分署延長使用「鰲鼓濕地森林園區與周邊社區生態旅遊活動推廣」濕地標章並換發濕地標章證書。
依據:濕地保育法第32條及許可使用濕地標章及回饋金運用管理辦法第15條。
公告事項:
一、證書字號:1140005。
二、有效期限:自114年11月29日至117年11月28日。
《內政部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10月21日
發文字號:台內園字第11412805211號
主旨:許可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嘉義分署延長使用「鰲鼓濕地森林園區與周邊社區生態旅遊活動推廣」濕地標章並換發濕地標章證書。
依據:濕地保育法第32條及許可使用濕地標章及回饋金運用管理辦法第15條。
公告事項:
一、證書字號:1140005。
二、有效期限:自114年11月29日至117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