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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發】雙連埤周邊友善濕地保育農產品

《內政部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9月10日
發文字號:台內園字第1151280470號

主旨:許可宜蘭縣政府延長使用「雙連埤周邊友善濕地保育農產品」濕地標章並換發濕地標章證書。

依據:濕地保育法第32條及許可使用濕地標章及回饋金運用管理辦法第15條。

公告事項:
一、證書字號:1150005。
二、有效期限:115年7月18日至118年7月17日。